上海乐音果律师在线

 
返回首页     合同订立   合同效力    合同履行    合同解除与终止    违约责任   律师问答    律师收费标准

021-5187 1590 合同律师热线

出卖灵魂的法学教授比杀人犯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刘子龙
虽然杨佳已被执行了死刑、案件已经终结,但所有有良知、有独立思想、有正义感和对社会对后代负有责任的公民都有权利相信:司法程序虽然终结,但公众获得真相、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路程永远也不会有终点;公众了解案件真相的权利不会被永远……

 

合同律师咨询热线

021-5187 1590

(8:00—22:00及双休日)

13671753858
(早9:00—晚10:00)

在线咨询 来访路线

 

上海律师热线  合同律师:021-51871590 主持律师:乐音果律师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QQ在线:28727938  MSN:yueyinguo@hotmail.com
    上海律师热线由上海骏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创办,立足于陆家嘴金融区,位于世纪大道崂山路斯米克大厦,多年来积有丰富的各类合同纠纷诉讼实践,可提供各类经济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债务追讨、财产保全、申请执行和律师调查等律师服务。

 

您现在的位置: 上海乐音果律师在线 >> 文章中心 >> 合同纠纷 >> 合同纠纷 >> 文章正文
站 务 公 告
律 师 团 队


上海律师热线
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

诉 讼 指 南
普通文章关于我们
普通文章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专栏
普通文章诉讼仲裁基本常识
普通文章给我们留言
普通文章法律咨询接待日
推荐文章乐音果律师答网友问
推荐文章本站律师收费标准
推荐文章胜诉后再收律师费
固顶文章上海各区法院地址
普通文章行政诉讼程序
固顶文章刑事诉讼基本程序
固顶文章民事诉讼基本程序
固顶文章法院诉讼收费标准
相 关 文 章
三层组合房型(房产律师
婚姻纠纷之返还结婚彩礼
二层活动板房的安装方法
交通事故之责任认定 纠纷
交通事故纠纷问答(2) 财
诉讼管辖权适用合同纠纷
合同违约责任问答
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问答
合同的效力问答
合同订立问答
合同的履行问答       ★★★
合同的履行问答
作者:乐音果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5-23 22:43:59

    网友: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内容如何处理?

    乐音果律师:合同生效后,当事人就质量、价款或者报酬、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,依照合同法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适用下列规定:

  (一)质量要求不明确的,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履行;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,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。

  (二)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,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;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,按照规定履行。

  (三)履行地点不明确,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;交付不动产的,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;其他标的,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。

  (四)履行期限不明确的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,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。

  (五)履行方式不明确的,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。

   (六)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,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。

     
    网友:合同约定由第三人向对方履行义务,若履行不符合约定的,如何处理?

    乐音果律师: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,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。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,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。

    网友: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?

    乐音果律师: 当事人互负债务,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,应当同时履行。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,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。

    网友: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?

    乐音果律师: 当事人互负债务,有先后履行顺序,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,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,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。

    网友:什么是不安抗辩权?

    乐音果律师: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中止履行:

   (一)经营状况严重恶化;

   (二)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;

   (三)丧失商业信誉;

   (四)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

   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

     当事人依照上述的规定中止履行的,应当及时通知对方。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,应当恢复履行。中止履行后,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,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。

 
    网友:合同撤销权有无时效?

    乐音果律师: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,该撤销权消灭。

文章录入:yueyinguo    责任编辑:yueyinguo 

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,仅用于学术探讨目的,如作者不同意转载,请发邮件至info@yueyinguo.com说明,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删除
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| 关于本站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站长邮箱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公告 | 版权申明 | 管理登录 | 

    电话:021-51871590 E-mail:info**yueyinguo.com
    上海1590律师热线 © 2006 版权所有 沪ICP备06057464号
    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90号斯米克大厦515室悠派提供技术支持